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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12年11月16日,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主持,在武汉珞珈山宾馆组织召开了《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来自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高校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武汉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承担编制的《规划》文本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认为《规划》符合编制要求,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专家评审组认为,《规划》紧紧围绕国家产业转移趋势,依据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简称“示范区”)产业发展基础,提出了示范区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是指导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明确,空间布局合理,产业承接发展重点符合实际,突出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强调了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发展,保障措施具有可操作性;《规划》内容完整,方法合理,定位准确,结构严谨,规划方案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政策导向性。
《规划》编制工作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由武汉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吴传清教授主持,课题组成员来自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核心成员有中心副主任孙智君副教授、中心秘书长陈翥博士生、中心研究员周睿全博士等。整个规划编制工作历时半年(2012.6-2012.11),先后六易其稿。课题组在湖北省发展改革委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指导处指导下,深入研究了示范区各市的相关规划文本材料,先后赴天门市、沙洋县、荆门市、潜江市等地开展实地调研;8月,通过书面意见材料形式,征集示范区内荆州、荆门、潜江、仙桃、天门五市以及荆门市下辖区县政府有关规划文本的修改意见;9月,参加“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现场交流征集示范区各地政府有关规划文本的修改意见;10月,通过书面意见材料形式,征集湖北省发改委(工业处、农业处、能源一处、能源二处、财贸处、高技术处、服务业发展处)、经信委、农业厅、交通厅、水利厅、财政厅、科技厅、商务厅、国土厅、电力公司等省直政府部门以及荆州市、荆门市政府有关规划文本的修改意见;11月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有关规划文本的修改意见。
“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纳入“国家战略”的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11年1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批复》(发改地区〔2011〕2997号),同意成立“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批复明确“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主体区为荆州市全境,辐射带动区为荆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成为继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重庆沿江、湖南湘南之后的第五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湖北省继“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之后,第三个纳入国家战略层面的“区域发展战略”。
2012年2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举行“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新闻发布会”。
为促进示范区建设,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5日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