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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传清教授参加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暨湖北省县域经济研究会2018年年会
吴传清教授参加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暨湖北省县域经济研究会2018年年会
2019年1月11日,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暨湖北省县域经济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湖北经济学院成功召开,本次论坛由湖北省县域经济研究会主办,湖北经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北省土地制度与政策研究中心、湖北经济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中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研究中心及湖北县域减贫与发展研究院承办,论坛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及湖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等开展学术交流。武汉大学吴传清教授、2017级硕士研究生邓明亮参加本次论坛。
本次会议主要包括换届大会和学术报告两项议程。湖北省县域经济研究会换届大会由湖北省县域经济研究会秘书长熊桉教授主持,湖北经济学院副校长陈向军教授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武汉大学吴传清教授当选为湖北省县域经济研究会副会长。
学术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博士后陶珍生副教授主持,湖北经济学院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张奋勤教授、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廖长林校长、武汉大学吴传清教授、湖北省政府研究室社会处邵德艾处长作为特邀专家作学术报告。
武汉大学吴传清教授的报告题目为《主体功能区制度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吴传清教授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为引言,从“政策文本语境下的‘湖北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梳理”、“主体功能区制度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关联”、“新发展理念与湖北省三类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促进县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兴产业组织形态”、“入选‘县域百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吗”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主体功能区制度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逻辑关联和推进路径。
高质量发展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遵循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2018年9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会议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要加快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协调建立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办法。吴传清教授指出,必须推动经济各个层面高质量发展,处理好宏观经济、中观经济、微观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推动宏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促进中观区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微观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吴传清教授指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健全各类主体功能区县(优化开发区县、重点开发区县、农产品主产区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空间发展长效机制,以各类主体功能区县绩效考评为导向,形成倒逼机制。以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分为基础,结合各县(市、区)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等发展条件,湖北省纳入考核的80个县(市、区)可分为重点开发区县、农产品主产区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三类。
吴传清教授认为,促进湖北省三类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应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在湖北省三类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贯彻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应努力建设创新型县(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型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人才。贯彻践行协调发展理念应注重城乡协同发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农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等内容。贯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应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农业绿色发展、服务业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贯彻践行开放发展理念应关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发展特色产业,做好产品营销。在湖北省三类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应高度关注县域就业问题、社会福祉问题。(通讯员:邓明亮;图片:邓明亮;审核:吴传清)